【客戶權利義務公告】2023
【客戶權利義務公告】
2023年8月20日起 台灣恒商置地有限公司已與新加坡、香港、澳門所有分公司行政接軌對接完成,新式合約內容加註異動說明:
1.即日起所有簽署合同內容加註簽署人於合約期內發生身亡意外時可於合約內預設指定全額價金繼承人。
2.所有合同簽署日起算七日內皆享有合約審閱期,即簽署日起七天內皆可取消合約履約義務或合約再議權利。
以上細節請參照實體合約書。
附註:已持有舊式合約之客戶亦可主動聯絡該業務經理人變更新式合約,此次無強制換約,既有之合約依然有效至合約期滿。
以上權利義務事由有任何相關疑問,請洽專屬經理人或電洽 0800-368-989